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华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01********2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803民初1434号 |
案号 |
(2017)粤0803执9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庄荣光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本金34000.82元和利息8887.67元及支付本金34000.82元自2016年8月12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以双方约定的19.89%年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8-24 |
发布时间 |
2017-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