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卫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30********44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623民初7295号 |
案号 |
(2019)皖1623执20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丁卫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李香彩借款30000元;二、驳回李香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0元,由原告承担70元,由被告承担5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时间 |
2019-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