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怀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2********8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422民初4394号 |
案号 |
(2021)皖0422执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怀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所欠原告薛进兵的合伙投入和合伙利润48.9万元;二、驳回原告薛进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00元,由马怀磊负担4300元,由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