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台市鹏清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59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521民初1147号 |
案号 |
(2018)冀0521执3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邢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邢台市鹏清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原告河北古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55万元,利随本清(其中35万元借款按月息10%计算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本金还清时止的利息;120万元借款按月息0.975%计算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本金还清时止的利息)。二、原告河北古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21740元减半收取10870元,由被告邢台市鹏清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邢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5-15 |
发布时间 |
2018-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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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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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邢台经济开发区东汪镇前晋祠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