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雷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3********3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723刑初108号 |
案号 |
(2020)湘0723执5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方雷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止。所判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方雷震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