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21********4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921刑初182号 |
案号 |
(2020)湘0921执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周虎的刑期自2019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止。)二、被告人周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周斌的刑期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21年10月2日止。)三、被告人段爱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段爱军的刑期自2019年4月6日起至2021年10月5日止。)四、由被告人周虎、周斌、段爱军赔偿张玉平经济损失29642.7元。(此赔偿款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五、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玉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时间 |
2020-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