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灵寿县燕都宾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26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104民初1146号 |
案号 |
(2020)冀0104执恢6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冻结被告段海辉、苗志英、焦玉亮、何春荣、李顺明、季振秀、张志星、刘振荣、灵寿县燕都宾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631649.81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裁定如下:冻结被告段海辉、苗志英、焦玉亮、何春荣、李顺明、季振秀、张志星、刘振荣、灵寿县燕都宾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631649.81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1-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和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26052673370U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灵寿县建设大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