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04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23民特146号 |
案号 |
(2021)皖1323执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徐杨欠许明利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16000元,合计66000元,同意于2020年10月20日前偿还15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6月20日前偿还31000元。如徐杨未能按约履行协议,许明利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刘英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许明利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许明利与徐杨、刘英于2020年9月11日经灵璧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