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秋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8********68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21民特267号 |
案号 |
(2021)皖1221执2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吴秋峰欠申请人连俊彬工资款2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10000元,余款10000元在2021年1月20日前履行完毕;二、申请人吴秋峰如逾期履行,申请人连俊彬可将所有欠款一并申请执行偿还;三、申请人吴秋峰与申请人连俊彬就此案无其他纠纷。本院经审查,确认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2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连俊彬、吴秋峰于2020年11月19日达成的上述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裁定书自即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