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22********1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24民初2572号 |
案号 |
(2021)皖0124执1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0元及利息(2015年8月31日至2016年8月31日利率按月息6.9‰计算,从2016年9月1日起利率按月息10.3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