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腾利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2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04民初2212号 |
案号 |
(2021)皖0504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白志国、梁会芳欠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款122865元,此款白志国、梁会芳于每月15日前支付8000元,自2020年9月始直至还清为止。二、如白志国、梁会芳任何一期未履行,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车款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白志国、梁会芳应支付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实际所欠车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自逾期之日至车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三、张辉利、河北腾利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本案受理费1459元(已减半收取),由白志国、梁会芳负担(此款白志国、梁会芳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安徽君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辉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82689277375N |
登记机关 |
藁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马庄村东衡井线87公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