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杭勇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01********04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91民初2513号
案号
(2021)苏1291执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杭勇华尚欠原告顾安兰借款本金290000元,此款被告杭勇华于2020年12月28日前一次性偿还给原告顾安兰;二、余无争议;三、案件受理费2825元,由被告杭勇华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0年12月28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当事人或其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捺印...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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