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利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81********03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湘0181民初6592号
案号
(2019)湘0181执37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黄利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付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以10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4月27日起按约定的借期内利率计算至2016年4月20日,从2016年4月21日起按约定罚息计算至本判决所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罗玉田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彭会钦、彭夕、浏阳家具行业商会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彭会钦、彭夕、浏阳家具行业商会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黄利强、罗玉田追偿;三、驳回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30元,由黄利强、罗玉田、彭会钦、彭夕、浏阳家具行业商会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9-04
发布时间
2019-09-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湘0181执3756号
立案日期
2019-09-04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25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