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洪顺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726********1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024民初199号
案号
(2021)皖1024执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祁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洪顺利于2020年6月25日之前向原告祁门县双友板材店(经营者鲍翠霞)支付材料款7500元。二、原告祁门县双友板材店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原告祁门县双友板材店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3月13日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祁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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