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81********44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81民初9674号
案号
(2021)湘0181执1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罗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浏阳市淮川工匠派装饰设计工作室房屋装饰装修款34321元;二、驳回浏阳市淮川工匠派装饰设计工作室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债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73元,减半收取486.5元,由浏阳市淮川工匠派装饰设计工作室负担100元,罗梅负担386.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1-03
发布时间
2021-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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