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深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31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427民初1135号 |
案号 |
(2018)冀0427执恢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河北省深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卫华支付工程款36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5月1日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本院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2.被告河北辰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刘卫华承担支付责任。3.驳回原告刘卫华随河北深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邯郸 分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012元,由被告河北深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从本判决,可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9-26 |
发布时间 |
2018-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7131734899 |
登记机关 |
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19号富瀛苏园19-2-2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