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2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591民初3899号 |
案号 |
(2021)鲁0591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东营宏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偿还借款本金20229000元、截至2020年8月3日的利息611053.08元及自2020年8月4日起至2020年10月21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0229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35%计算)、自2020年10月22日起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以本金20229000元为基数,复利以欠付利息为基数,均按照年利率6.525%计算);二、被告东营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营信立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张国杰、朱云祥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对被告东营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六路西、汾河路北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东(开)国用(2013)第118号)拍卖、变卖或折价并保障申请执行人在最高额本金1997万元及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46033元,减半收取73016.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被告东营宏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东营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营信立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张国杰、朱云祥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0555233721F |
登记机关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营市东营区湖州路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