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营鹏溢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05********700G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东仲字第443号
案号
(2022)鲁05执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东营鹏溢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东营天祺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6467.8元(50967.8元-4500元)及自2021年6月1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以46467.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二、被申请人东营鹏溢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东营天祺工贸有限公司返还电机12台、保护器17个、采油泵23.5组。案件受理费1929元、处理费193元,共计2122元,由被申请人东营鹏溢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申请人东营天祺工贸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处理费2122元不予退回,由被申请人东营鹏溢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并支付给申请人东营天祺工贸有限公司。如被申请人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姜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2050915700G
登记机关
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营区北一路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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