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新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503********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591民初1538号 |
案号 |
(2022)鲁0591执2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新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30786.68元、利息11043.06元、罚息21990.59元、复利2312.21元及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以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复利以欠付利息为基数,均按照《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