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车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04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民初4348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车铭于2020年11月30日前归还原告黄昕1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10万元,2021年1月31日前归还原告16万元;如被告不按期履行上述协议,则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如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50元,由被告车铭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