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龙之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86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111民初514号 |
案号 |
(2021)苏1111执恢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龙之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顺和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0716490.5元,并承担违约金(以10716490.5元为基数,从2017年6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3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6098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1698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上诉须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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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丁国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00058687909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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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宿迁市洋河新城洋河镇徐淮路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