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503********0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21民初3216号
案号
(2021)皖0521执2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何涛所欠原告王小龙劳务报酬费63000元,于2020年11月15日之前给付31500元,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给付31500元。若被告何涛第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足额给付,原告王小龙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00元(原告王小龙已预交)由被告何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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