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21********4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321民初5515号 |
案号 |
(2021)皖0321执4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宝涛偿还原告王绪彬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70000元,其中于2020年10月10日偿还原告王绪彬50000元,2021年2月10前偿还原告王绪彬50000元,2021年10月31日前偿还原告王绪彬剩余70000元,如被告张宝涛有任何一期不能按时偿还原告可申请执行剩余款项;二、被告陈兵、陈凤凯对上述还款继续提供一般担保责任;三、原被告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四、案件受理费4408元,减半收取2204元,由被告张宝涛支付(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张宝涛在支付第一笔50000元时一并支付给原告王绪彬)。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