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米雪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822********96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3124民初211号 |
案号 |
(2021)湘3124执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花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龙国安、米雪纷从2020年5月起,在每月15日前偿还原告黄发震、向道春2000元直至还清29000元本金,若被告任意一期不按时履行,原告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全案执行;二、原告黄发震、向道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原告黄发震、向道春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花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