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米雪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822********968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3124民初211号
案号
(2021)湘3124执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花垣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龙国安、米雪纷从2020年5月起,在每月15日前偿还原告黄发震、向道春2000元直至还清29000元本金,若被告任意一期不按时履行,原告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全案执行;二、原告黄发震、向道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原告黄发震、向道春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花垣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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