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骆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505********0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04民初2971号
案号
(2021)皖0504执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骆勇欠王前兰借款本金100000元,该款于2020年11月30日前骆勇一次性归还王前兰。二、若骆勇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则王前兰可就骆勇未支付款项以及逾期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自20202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骆勇负担(该款由王前兰垫付,骆勇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此款归还王前兰)。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时间
2021-0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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