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骆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05********0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04民初2971号 |
案号 |
(2021)皖0504执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骆勇欠王前兰借款本金100000元,该款于2020年11月30日前骆勇一次性归还王前兰。二、若骆勇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则王前兰可就骆勇未支付款项以及逾期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自20202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骆勇负担(该款由王前兰垫付,骆勇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此款归还王前兰)。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