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尚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04********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04民初2976号 |
案号 |
(2021)皖0504执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吴尚昆共欠赵启旺借款本金16000元,利息1000元,以上合计17000元;二、吴尚昆自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6月止于每月30日前归还赵启旺借款本金2000元,2021年7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赵启旺借款利息1000元;三、如赵启旺未按上述约定还款,赵启旺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的诉讼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吴尚昆负担(该款吴尚昆已于2020年10月23日一次性给付赵启旺)。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