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倪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81********43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881民初3856号 |
案号 |
(2021)皖0881执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倪明欠原告骆勇劳务报酬18000元,自2020年10月起,每月21日前还款3000元,6个月付清(付至原告卡号:6236682920004454581,户名:骆勇,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望城坡支行);二、若被告倪明上述任一期违约,原告骆勇有权就剩2/2余全部金额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自2019年4月1日起至款清期间的欠款利息;三、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125元,由被告倪明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