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81********43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881民初3856号
案号
(2021)皖0881执5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桐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倪明欠原告骆勇劳务报酬18000元,自2020年10月起,每月21日前还款3000元,6个月付清(付至原告卡号:6236682920004454581,户名:骆勇,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望城坡支行);二、若被告倪明上述任一期违约,原告骆勇有权就剩2/2余全部金额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自2019年4月1日起至款清期间的欠款利息;三、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125元,由被告倪明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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