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一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64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311民特200号
案号
(2020)苏1311执36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曹洋与被申请人焦一洪于2020年4月20日经宿迁市宿豫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联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11-23
发布时间
2021-0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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