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舒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5********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523民初4859号
案号
(2021)皖1523执恢1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舒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许舒杰欠原告吴义平借款本息30800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19年2月1日前偿还100002元;2019年5月31日前偿还108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5元,由原告负担。各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舒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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