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理宏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00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云2928民初145号
案号
(2018)云2928执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大理宏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字运香购房款人民币90000元;二、由被告大理宏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字运香90000元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自2013年3月18日起至还清购房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8-03-20
发布时间
2018-04-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生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云南省大理州大理经济开发区西屏锦兴福园B-3-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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