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1********2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11刑初45号 |
案号 |
(2020)苏1311执37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5/5一、被告人苗瑞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6日起至2020年7月5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缴纳。)二、暂扣于公安机关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89元发还被害人。三、责令被告人苗瑞继续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411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