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金都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09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34民初1682号 |
案号 |
(2020)冀0534执5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林洪申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69516.95元及相应利息(截止到2019年8月20日的利息为176715.92元,2019年8月20日至全部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还清借款时实际结算数额为准);二、被告林洪申如不履行上述清偿义务,原告对被告林洪申所质押仓单下的30吨钼铁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河北金都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林洪申所负原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8456元(减半收取)由二被告担负。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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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郎凤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34700944088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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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清河县珠江街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