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卓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26********137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426刑初249号
案号
(2021)湘0426执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祁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小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9日起至2026年11月8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邱卓辉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9日起至2025年11月8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陈高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实行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公安机关先行羁押的1个月10日和先行服刑的1年3个月12日,合计1年4个月22日外,下余刑期即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止)。四、被告人谭湘湘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止)。五、被告人李兴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9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止)。六、被告人陈昌喜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1年11月28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七、被告人叶亮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止)。八、责令被告人周小涛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被告人邱卓辉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被告人陈昌喜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违法所得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祁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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