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21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22民初7037号 |
案号 |
(2021)皖1322执5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汪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特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2018年6月19日之前的利息为1800元,之后的利息仍按照月利息500元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4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09元,减半收取1055元,由被告汪磊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