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81********19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81民初1916号 |
案号 |
(2021)湘0381执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龚伟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市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33021.89元并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790.79元、其他应收费518.77元及利息(利息包括2020年7月8日之前的利息3358.69元及自2020年7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透支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标准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市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给付内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44元,减半收取计372元,由被告龚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