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30********6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623民初1873号
案号
(2021)皖1623执1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蔡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环、吕佳慧、吕佳祥、宋效荣等各项损失共计287771.76元(履行中扣除蔡涛垫付款5000元);二、驳回原告李环、吕佳慧、吕佳祥、宋效荣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50元,蔡涛承担405元,原告承担94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时间
2021-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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