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1********0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721民初1786号 |
案号 |
(2021)湘0721执2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一、冻结被申请人鲁宁名下银行存款1 500 000元,若存款不足1 500 000元则查封位于安丰乡出口洲码头房屋一幢(权证号13-100087,0); 二、查封朱传美所有的位于武陵区南坪常德火车站大市场糖酒副食城a1栋1楼141、328、241室的产权证号为湘(2019)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44307号的房屋;三、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动产期限为二年,冻结期限为一年。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朱传美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