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鲁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1********0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721民初1786号
案号
(2021)湘0721执2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定如下:一、冻结被申请人鲁宁名下银行存款1 500 000元,若存款不足1 500 000元则查封位于安丰乡出口洲码头房屋一幢(权证号13-100087,0); 二、查封朱传美所有的位于武陵区南坪常德火车站大市场糖酒副食城a1栋1楼141、328、241室的产权证号为湘(2019)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44307号的房屋;三、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动产期限为二年,冻结期限为一年。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朱传美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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