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宛国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7********10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124民初1632号
案号
(2019)湘0124执17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乡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额内支付原告周瑞吉、周瑞中理赔款120 000元,此款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二、由被告何献卫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周瑞吉、周瑞中赔偿款80 409.89元(已扣除垫付的15 000元),被告宛国法、被告安阳市万丰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周瑞吉、周瑞中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82元,减半收取841元,由被告何献卫负担655元,原告周瑞吉、周瑞中负担18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4-18
发布时间
2019-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湘0124执1710号
立案日期
2019-04-18
执行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106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