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建存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5********85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525民初865号
案号
(2021)湘0525执2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洞口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尹建存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曾纪光借款140000元、利息42000元,合计182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970元,由被告尹建存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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