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01********0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民终9835号
案号
(2021)皖0123执1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2020)晥0123民初266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叶同禄、夏磊、张立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杨光华劳务款462500元及自2020年1月2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二、撤销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2020)晥0123民初266611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三、驳回杨光华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179元,由叶同禄、夏磊、张立华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537元,由叶同禄、夏磊、张立华与杨光华各负担4268.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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