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国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7********1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827民初2674号
案号
(2021)皖0827执1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望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国平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透支本金18167.89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0年7月23日利息为2317.92元,自2020年7月24日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以本金18167.89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202元、保全费262元,由被告江国平负担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径付原告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望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26
发布时间
2021-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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