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81********1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881民初4956号 |
案号 |
(2021)皖0881执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桐城市金尚塑料有限公司、金晶欠原告桐城市龙超塑业有限公司32172元,于2020年11月25日偿还7172元(已付),2020年12月10日前偿还10000元,余款15000元于2020年12月28日前付清。若被告任一期未按约偿还,则原告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若被告桐城市金尚塑料有限公司、金晶按上述还款方案还款,则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承担利息的诉讼请求;若被告桐城市金尚塑料有限公司、金晶未按上述还款方案还款,则原告有权要求两被告自2020年6月19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04元,减半收取302元,由被告桐城市金尚塑料有限公司、金晶负担(已付)。3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