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3********2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922民初637号 |
案号 |
(2020)湘0922执1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恩平市雅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广州爱心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0000元,利息及违约金2267333.34元,共计9267333.34元,并于2020年3月14日起以本金7000000元为基数、月利率2%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胡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韩巍对上述债务中5987333.34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并对该笔债务2020年3月13日之后的违约金以本金7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承担担保责任至该笔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四、驳回原告广州爱心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1140元,由原告广州爱心物流有限公司负担39359元,由被告恩平市雅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斌、韩巍负担7178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恩平市雅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斌、韩巍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