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21********34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21民初4637号
案号
(2021)皖0421执5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磊偿还原告梁六一借款本金100000元,该款2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余款50000元于2021年2月1日前还清;二、如被告苏磊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梁六一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双方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苏磊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3-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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