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钱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3********2531
执行依据文号
审理,于2020年10月28日作出2020皖0811民初2508号
案号
(2021)皖0811执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过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钱伟向申请人支付由申请人垫付的一审案件受理费3384元。2.由被申请人承担执行费用。1.申请依据:2020皖0811民初2508号民事判决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过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10月28日作出2020皖0811民初2508号民事判决书。截至今日已届判决指定的期间,但被申请人一直未向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请人民法院维护申请人合法利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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