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密市华宝润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522********QQ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22民初4365号
案号
(2020)苏0322执28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哈密市华宝润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徐州光远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040010.8元,并支付原告徐州光远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2946.7元(暂计至2019年7月1日,之后利息以1040010.8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徐州光远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反诉原告哈密市华宝润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1430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301元由原告徐州光远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14元,由被告哈密市华宝润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负担1918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7652元,由反诉原告哈密市华宝润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沛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9-18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汪思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01MA77T6QQ94
登记机关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曙光新村8-1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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