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21********250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321民特82号
案号
(2021)皖0321执8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曹静欠原告刘志萍20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还清;二、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成立,签字、捺手印起该协议书生效。本院现依法确认上述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3-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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