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21********25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321民特82号 |
案号 |
(2021)皖0321执8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静欠原告刘志萍20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还清;二、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成立,签字、捺手印起该协议书生效。本院现依法确认上述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