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7********56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623民初1686号
案号
(2021)皖1623执8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杜强自愿于2020年5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郭红飞欠款29141元,余下欠款100000元,从2020年6月份起每月偿还至少不低于5000元,直至2021年2月4日之前全部清2结;二、被告杜强对以上欠款自愿向原告郭红飞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9.6%计算从2020年4月2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结之日止,利息按照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计算;三、如被告杜强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郭红飞可就全部债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1591元,由被告杜强负担(诉讼费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杜强直接支付给原告郭红飞)。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既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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