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6********0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524民初2576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皖1524执2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毅欠原告林云芳借款90900元,此款丁毅从2020年11月起,于每月20日前偿还林云芳8000元至借款还清时止。如丁毅有一期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则林云芳可就剩余全部案款一并申请执行。二、原告林云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丁毅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