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权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6********79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522民初6600号
案号
(2020)皖1522执26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传业偿付尚欠原告桑业信、桑成军模板、方木款2606557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丁传业偿付原告桑业信、桑成军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8年9月15日起至付清止,以尚欠总货款260655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被告亳州市中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利辛县润泽物流有限公司、高权利、王新军、付心玲、宋长林对上述一、二项判决内容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桑业信、桑成军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29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8294元,由丁传业、亳州市中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利辛县润泽物流有限公司、付心玲、高权利、王新军、宋长林负17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1-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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